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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境的木材均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要符合下列条件:
(1) 产于北美的栗属、栎属,需去皮,加工成木方(或含水量不超过20%,或经逐汽或热水处理)。
(2) 产自前苏联、罗马尼亚的栗属、栎属,需去皮,加工成木方(或含水气不超过20%,或经逐汽或热水处理),或出具证书证明该产品产区无栗疫病和长喙霉Ophiostoma parasitiea。
(3) 产自非前苏联,罗马尼亚,北美的栗属、栎属,需去皮,或出具证书证明该产品产区无栗疫病发生。
(4) 榆属需去皮。
(5) 产于美洲的杨属需去皮。
(6) 产于非欧洲国家的针叶树需去皮,且无小蠹虫Scolytidae。
进境的木材需符合下列条件:
(1) 杨属、栎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。
(2) 栗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,或活蒸汽热水处理(或含水量不超过20%,或去除边材)。
(3) 针叶树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,不得带有针叶树小蠹科害虫。
(4) 榆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。
(5) 栎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或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长区未见栗疫病。
进境的木材需符合下列条件:
(1) 榆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要去皮。
(2) 栎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并要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长区未发生Cxyphenectria parasitica。
(3) 松属: 不得带有Cercoseptoria pini-densiflorae,Scirrhia acicola 和S. pini。
(4) 松柏类: 需有植物检疫证书不得带有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和针叶树小蠹类。
(5) 悬铃木属: 不得有Ceratocystis fimbriata f. sp. platani,并要附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长区未发生该病。
(6) 其它离体树皮(Quercus suber)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,并要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长区未发生Cryphenectria parasitica。
进境的木材均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符合以下条件:
(1) 榆属应去皮。
(2) 栗属、栎属应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产区未发生栗疫病,或去皮。
(3) 针叶树应无针叶树小蠹虫并有官方声明。
进境的木材均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应符合下列条件:
(1) 栗属、栎属应去皮,或提供官方声明: 该产品生产区未发生栗疫病。
(2) 针叶树应去皮,且应无针叶树小蠹科害虫。
(3) 榆属应去皮。
(4) 禁止进口栗属、榆属针叶树、栎属的树皮。
6. 荷兰
(1) 禁止进口非欧洲国家的针叶树和所有国家的榆属、栗属分离状态的树皮。
(2) 产自罗马尼亚,前苏联和北美以外任何地区的栎属、栗属木材需去皮,且带有植物检疫证书,并需有官方声明: 该产品种植在未发生栗疫病Endothia parasitica的地区。
(3) 产自非欧洲国家的针叶树木材需去皮,需有植物检疫证书证明不带小蠹科Scolytidae害虫。
(4) 所有的榆属木材需要去皮,并带有植物检疫证书。
(1) 产自北美洲的栗属、栎属木材要求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;切割成木方形式(或含水量不超过20%,或木材经过逐汽或热水处理)。
(2)产自罗马尼亚或前苏联的栗属、栎属木材需去皮,切割成木方形式(或含水量不超过20%,或木材经过蒸汽或热处理)。并需出具木材产自未发生栗疫病、栎枯萎病地区的官方证明。
(3) 除前述国家以外的国家的栗属、栎属木材需去皮,或出具木材产自未发生栗疫病、栎枯萎病地区的官方证明。
(4) 非洲国家针叶木材树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,无针叶类小蠹科昆虫
美洲榆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需去皮。
木材应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
(1) 禁止进口栗属、云杉属、榆属、针叶类的树皮。
(2) 栗、栎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或有关方声明: 该产品生长区未见栗疫病。
(3) 针叶类(云杉属)需带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,不带有针叶类小蠹科昆虫,不带有云杉大小蠹,西欧齿小蠹,重齿小蠹、云杉八齿小蠹及北欧八齿小蠹和十二齿小蠹。
(4) 榆属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需去皮。
(5) 木质包装材料不得带树皮。
所有进境木材均需要植物检疫证书。
(1) 针叶树木材应去皮。
(2) 红花槭、粗皮小核桃属、栗属、栲属和Rhus typhina木材应去皮。
(3) 所有包装材料应全新或经过消毒。
(1) 禁止进口由马德拉岛输出到卡拉力群岛的木材。
(2)栗属、柑桔属、榆属木材需去皮,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需有附加声明: 木材应不带任何有害生物或经适当处理以防治有害生物。
(3) 桉属木材需去皮,无钻蛀性害虫为害。
(4) 杨属木材需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需有附加声明: 木材应不带任何有害生物或经适当处理以防治有害生物。
(1) 榆属、杨属木材需去皮,需有植物检疫证书。
(2) 栗属木材要求有进境许可,有植物检疫证书,且在附加声明栏内声明: 产地50公里内未发现Cryphonectria parastica。
(3) 针叶类带皮木材需进境许可,无危险性有害生物。
(1) 来自美国、加拿大、日本、朝鲜、福莫萨、中国的未经浸液消毒处理的带皮或不带树皮的木材,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应声明无Xylosandus germanus。
(2) 来自保加利亚、南斯拉夫、奥地利、罗马尼亚、捷克、斯洛代克、匈牙利的,未经
浸液消毒处理的带皮木材,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应注明无美国白蛾。
(3) 来自欧洲以外国家的未经浸液消毒处理的带皮栎属木材,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应注明无栎枯萎病。
(1) 禁止进口针叶树类木材、木片、碎屑。
(2) 栗属、松柏属、山毛榉属、杨属、李属、栎属、榆属、榉属产地必须是未曾发生过马铃薯癌肿病,表面树皮不得超过1%;以上各属木片树皮量不得超过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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